标题:第一部分:比较研究视角下的非标准劳动者:社会对话和集体谈判的良好实践

在比较劳资关系中,一些最有价值的工作可以拓宽我们对先进劳动的认识和理解。尤其可以对施加在全世界工作者身上的自由主义全球化提出挑战。我们可以在Minawa Ebisui(国际劳工组织的一名劳动法检察官)所写的文章中找到与此类相关的典型例子。2012年,Ebisui审查了社会对话和劳资谈判中许多不同的例子,以提高工作条件,增强非标准工作者的内容和声音。这篇文章同时发表在2012年12月1日的国际比较劳动研究电子期刊中,见第一卷的第3-4章。

非标准工作已经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贸易的全球化和制造业生产线的扩大从根本上改变了全球的工作流程和就业安排。传统的“标准工作”已经发生了很大转变,在“标准工作”形式中,工作者在长期的全职工作的基础上享受福利,如病假、休假卫生安全以及其他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更进一步来说,这类“标准”雇佣与企业是直接就业的关系,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薪水和福利。

“非标准”工作并不是一个广泛接受的称呼,这个术语在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有着不同的说法。在Ebisui的文章中,“非标准工作”包括正式雇佣关系(兼职工作、代理工作、固定工作)和正式雇佣关系以外的工作(非正式工作、商业合同、分包、自主创业等)。重要的是,在对“非标准”工作定义时,Ebisui还将与雇主关系模糊不清或故意隐瞒与雇主的关系囊括在内。

讨论Ebisui对最优方案(在第二部分)的审查之前,对全球的非标准工作的相对流行持欣赏的态度是很重要的。下列图表来自于2015年的国际劳工组织报告。“全球社会就业前景:不断变化的工作性质”。这份新的报告以涵盖了全球就业总量的84%的资料,并以它为基础。该报告凸显了一个事实:全球只有1/4的工作者签订了固定的劳工合同。报告同样指出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在低收入国家,只有5.7%的劳动者签订了固定的劳动合同,与高收入国家75%的比例形成巨大差异。同样的,自主创业者在低收入国家和中低收入国家各占40%和60%。(国际劳工组织2015,第30页。)

以非标准特征为基础的劳动者很容易受到剥削。其特征包括:工资低、收入和工作时间不稳定、卫生和安全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几乎没有除工资以外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工作培训、升职、工会代表、劳资谈判的机会,并且缺少可供选择就业机会(Ebisui 2012 第3页)。在这份公告的第二部分中,将Ebisui的提高非标准劳动者工作条件和表现的最优方案的审查进行讨论。

国际劳工组织(ILO)(2015)全球社会就业前景:“不断变化的工作性质”,全文点击:http://www.ilo.org/wcmsp5/groups/public/---dgreports/---dcomm/---publ/do...

Ebisui, M. (2012)“非标准工作者:社会对话和集体谈判的良好实践”,国际劳工组织,工业和劳资关系部,Geneva:国际劳工组织,全文点击: http://adapt.it/EJCLS/index.php/ejcls_adapt/article/view/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