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部分跨国外资企业认可中国的工会,而其他企业抵制?

比较雇佣关系的关键要素可用于解释尽管全球化带来了共同压力,为什么还存在不同的劳工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审查跨国公司在国外和在其在本国的运行行为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跨国公司在本国的运营行为包含了一系列的章程和解释。区别于公司在其他社会环境所面临的情况,这些章程拥有其独有的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条例。这些概念基础影响着行动者的行为,它是审查正式和非正式条款的框架支撑。一度被称为惯例理论,现在叫做新惯例理论。

2014年,Kim, Han 和Zhao发表了一部研究。它基于新惯例理论,用于审查2000年中期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行为。在此期间,中国有一个用来鼓励跨国公司到中国经营的政策,让他们认识到中国企业里的工会与中国总工会之间的关系。然而在中国运营期间,一部分企业毫不犹豫的对工会表示认可,而另一部分则表示抵制。

作者认为双重压力导致跨国公司不得不认可中国工会。一个压力来自于本土国,另一个则来自于东道国。假设如果他们本身来自于一个员工代表集体程度很高的国家并且如果他们的公司坐落在一个普遍认可工会的中国城市中,外资企业更愿意对工会表示认可对。在对来自32个国家,在中国755个城市的10108家外资企业进行审查后,作者得到了一系列用于支持他们假设的大量数据。以下是他们的分析曲线图:

Kim, S., Han, J. & Zhao, L. (2014)跨国公司在中国对工会的认可:双重制度性压力,劳工关系审查67(1) pp. 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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